結婚請假天數

這應該是大部份的人最煩腦的問題了,到底要請假幾天才夠? 最少要去菲律賓2趟,第一趟申請適婚能力證明到結婚後回台,待在菲律賓的時間長達17天以上,第二趟去面試。

去teco申請適婚能力證明,急件第三天下午可拿到,第四天拿著適婚證能力證明去菲藉配偶的地方政府申請結婚許可,他們會安排課程上課,請菲藉配偶先問何時有課程,時間安排好,十天的宣告期後,結婚許可生效辦理結婚後回台。

3天辦理適婚能力證書,第4天開始算10天的宣告期,2次的六日總共17天。

也可分3趟去,第一趟去申請適婚能力證書後馬上去菲藉配偶家申請結婚許可(注意上課時間)然後回台,等宣告期過後結婚證生效,第二趟去結婚,第三趟再去面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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